要点速览
- 阿联酋的进口环节由 进口关税(GCC 共同关税) → 增值税(VAT) 组成,逐层叠乘,各档税率不能直接相加。
- 关税口径:乘用车 5%(CIF);同一税则下的受保护货物另档:酒精饮料 50%、烟草及其制品 100%。海湾共同市场原产货物按本国货物对待,沙迦口径为制造用原料 40% 以上源自 GCC。
- 选择性消费税:乘用车 0%(不属于应征货物)。同期应征货物与税率(供对照,说明「选择性税只针对特定货物」):烟草及其制品 100%、电子烟器具与烟油 100%、能量饮料 100%、含糖饮料按糖…。
- 增值税:5%(标准税率,进口与本地销售同口径;乘用车无进口环节优惠档)。
- 清关到上牌共 9 个环节,其中 3 个是卡点;卡点不过,后面的清缴与注册都不会开始。
阿联酋的进口车落地成本,先要拆成「税费 / 流程 / 准入」三件事。税费这一侧,阿联酋的进口环节由进口关税(GCC 共同关税) → 增值税(VAT)组成,以 CIF 到岸价为起点逐层计征;流程这一侧,从主体资格到注册上牌共 9 个环节,其中 3 个环节过不去就会整批停住。本文把两边拆开写,每个税率都带适用年份与出处,数据核对日期 2026-10-14。
归类:政策 · 各国税收与流程。对应区域包:阿联酋区域包;16 国横向对照见 政策中心。本文只写档位结构与出处,不构成报价依据。
一、先看结论
- 关税(CBU):乘用车 5%(CIF);同一税则下的受保护货物另档:酒精饮料 50%、烟草及其制品 100%。海湾共同市场原产货物按本国货物对待,沙迦口径为制造用原料 40% 以上源自 GCC。
- 选择性消费税:乘用车 0%(不属于应征货物)。同期应征货物与税率(供对照,说明「选择性税只针对特定货物」):烟草及其制品 100%、电子烟器具与烟油 100%、能量饮料 100%、含糖饮料按糖含量分档 AED 0.79/升(≥5 且…。
- 增值税:5%(标准税率,进口与本地销售同口径;乘用车无进口环节优惠档)。
- CBU / CKD:同为 5%:GCC 未为 CKD/SKD 成套散件单列整车式税档,散件按其各自 HS 税号归类,多数零部件同样落在 5% 通用档。
- 准入卡点:准入需取得海湾标准符合性证书,并按酋长国分别办理注册。
- 落地流程:9 个环节,3 个卡点(海湾标准符合性证书 / 注册酋长国选择 / 主体设置与税务安排评估);卡点不过,后面的清关、缴税与上牌都不会开始。
二、税种与计税链路
本包进口环节的法定税只有两层,且是逐层叠乘而不是并列相加:进口关税按 CIF 到岸价计征(GCC 共同关税,多数货物 5%);增值税按「海关完税价格 + 国际运费与保险 + 各项海关费用 + 已缴消费税(本案乘用车为 0)」为基数按 5% 计征(增值税法第 35 条把保险、运费、各项海关费用与已缴消费税一并计入进口价值)。阿联酋对乘用车不征选择性消费税,也没有按动力类型或排量分档的进口税,所以本包「各档直接相加」与「逐层叠乘」的差额极小:5% + 5% 相加为 10%,叠乘后为 10.25%,相差仅 0.25 个百分点 —— 这与东南亚市场「相加会低估几十个百分点」的情况完全不同,不能套用同一套说法。另需说明:region-details 落地成本链上的第三个环节「海关申报费与代理费(非税项)」不是税种,而是各酋长国海关按票计收的申报费、服务费、车辆清关证明费与报关代理费(另有迪拜市政按柜的消费者产品放行费),不随 CIF 等比例变动,因此不折入本包的比例算式,单独列在 basis、bands 与 cbu 三节。本文件所有数值均为区间/档位或单值并标注适用年份与出处,且不构成当期法定税率的承诺。
阿联酋进口环节的计征顺序
- 1CIF 到岸价
- 2进口关税(GCC 共同关税)
- 3增值税(VAT)
| 税目 | 计征基础 |
|---|---|
| 进口关税 | CIF 到岸价(货值 + 国际运费 + 保险费),即按 GCC 共同海关法在首个入境点评估的完税价格;海湾共同市场内原产货物按本国货物对待 |
| 增值税(VAT) | 海关法意义上的进口价值:完税价格 + 保险与运费 + 各项海关费用 + 已缴消费税(乘用车消费税为 0),不含增值税本身(增值税法第 35 条) |
| 选择性消费税(Excise Tax) | 只对内阁决议列明的应征货物按其消费税价格计征;乘用车不在应征货物清单内,因此进口环节消费税为 0 |
| 关税附加与代理费 | 各酋长国海关按票计收,不随 CIF 等比例变动:进口申报费(迪拜到本地市场为应征货物 AED 70 / 非应征 AED 80,服务指南给的整体区间 AED 15–100)、服务费达 AED 50 及以上的知识创新费 AED 20、车辆清关证明(VCC)AED 30/辆,加上报关代理费;另有迪拜市政对消费者产品放行的 AED 50/柜等按票费用 |
| HS 归类 | 关税档位与各酋长国费率计收的共同前提;GCC 综合关税目录在 8703 项下按动力类型与制造年份细分(例如 8703.80 分列「清关当年或次年产」与「更早产」),细分影响归类与申报参数,但不改变乘用车 5% 的税率本身 |
三、档位、适用年份与出处
下表按税目逐项列出。每一行的「档位、适用年份与出处」都保留了原始调研里的适用年份与来源链接 —— 看这张表时先确认年份,再看档位:同一税目在不同年份可能不是同一个数。
| 税目 | 计征基础 | 档位、适用年份与出处 |
|---|---|---|
| 进口关税(整车 CBU,乘用车 HS 8703) | 按 CIF 完税价格计征,适用 GCC 共同关税;例外按货物类别(烟草、酒精饮料等受保护货物)单列,乘用车属 5% 通用档 | 档位/单值:乘用车 5%(CIF);同一税则下的受保护货物另档:酒精饮料 50%、烟草及其制品 100%。海湾共同市场原产货物按本国货物对待,沙迦口径为制造用原料 40% 以上源自 GCC。适用年份:2026(GCC 共同关税自 2003-01-01 起在首个入境点征收,规则至今沿用;官方门户页面更新时间为 2026-09-14)。出处:Federal Authority for Identity, Citizenship, Customs & Port Security(ICP,联邦身份公民海关与港口安全局)《Customs Union for GCC States》https://icp.gov.ae/en/customs-union-for-gcc/ ;阿联酋政府官方门户《Customs duty and tariff》https://u.ae/en/information-and-services/finance-and-investment/taxation/clearing-the-customs-and-paying-customs-duty ;Dubai Customs《Customer Guide》第 7 节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OpenData/Publications/Customer_Guide_Booklet_EN.pdf |
| 进口关税(纯电乘用车 HS 8703.80) | 与燃油乘用车同档,按 CIF 完税价格计征;阿联酋未设电动车关税豁免 | 档位/单值:5%(CIF)。适用年份:2026。官方门户的关税页只写「关税 0 至 5%」与迪拜 5% CIF,通篇未列任何电动车例外;GCC 综合关税参考目录在 HS 8703.80(仅以电动机驱动)及 8703.80 项下各国家税号(按制造年份细分)标注的税率同样为 5%。二手资料中「电动车零关税」的说法互相矛盾且无官方出处。出处:阿联酋政府官方门户 https://u.ae/en/information-and-services/finance-and-investment/taxation/clearing-the-customs-and-paying-customs-duty ;GCC 综合关税参考(HS 8703.80 及其国家税号)https://hscodedb.com/ae/hs-code/8703-80/ 与 https://customstariffs.com/ae/en/hs-code/870380000007 |
| 选择性消费税(乘用车) | 只有内阁决议列明的应征货物才计征;乘用车不在清单内,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为 0 | 档位/单值:乘用车 0%(不属于应征货物)。同期应征货物与税率(供对照,说明「选择性税只针对特定货物」):烟草及其制品 100%、电子烟器具与烟油 100%、能量饮料 100%、含糖饮料按糖含量分档 AED 0.79/升(≥5 且 <8 克/100 毫升)与 AED 1.09/升(≥8 克/100 毫升)、<5 克或仅含人工甜味剂 0。适用年份:2026-01-01 起(内阁决议 197/2025 取代 2019 年第 52 号决议,碳酸饮料自 2026-01-01 起不再是独立应征类别)。出处:Federal Tax Authority(FTA,联邦税务局)《Cabinet Decision No. 197 of 2025》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Legislation/2025/Cabinet-Decision-No-197-of-2025.pdf ;FTA《Taxable Person Guide for Excise Tax》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Guides/Excisetax/Excisetax/Taxable%20Person%20Guide%20for%20Excise%20-%20ETGTP2%20-%20EN%20-%2006%2002%202026.pdf ;财政部 MoF 新闻稿 https://mof.gov.ae/en/news/ministry-of-finance-announces-new-amendments-to-the-excise-tax-for-the-tiered-volumetric-model-on-sweetened-beverages/ |
| 增值税(进口环节) | 以海关法意义上的进口价值为基数:完税价格 + 保险与运费 + 各项海关费用 + 已缴消费税,不含增值税本身;再按 5% 标准税率计征 | 档位/单值:5%(标准税率,进口与本地销售同口径;乘用车无进口环节优惠档)。适用年份:2026(增值税法自 2018-01-01 生效,2025 年 11 月更新的合并版本仍为 5%)。计时点:未注册增值税的进口人须在货物放行前向 FTA 缴清;已注册的进口人以反向计税方式在当期申报表上申报,可先清关后计税。出处:FTA《Federal Decree-Law No. 8 of 2017 and amendments》第 3 条与第 35 条 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Legislation/2025/Federal%20Decree-Law%20No.%208%20of%202017%20and%20amendments%20-%20publishing%2028%2011%202025.pdf ;FTA《Taxable Person Guide for VAT》第 9 节 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Pdf/Taxable-Person-Guide-June-2018.pdf |
| 增值税注册门槛 | 按过去 12 个月或未来 30 天预计的应税供应与进口额判断;非居民企业只要在阿联酋做应税供应即须注册,不适用门槛 | 档位/单值:强制注册门槛 AED 375,000;自愿注册门槛 AED 187,500。适用年份:2026(自 2018-01-01 起维持不变)。出处:FTA《Registration For VAT》https://tax.gov.ae/en/taxes/Vat/vat.topics/registration.for.vat.aspx ;增值税执行条例(内阁决议 52/2017)第 7、8 条 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Legislation/Executive%20Regulation%20of%20Federal%20Decree%20Law%20No%208%20of%202017%20-%20Publish%2017112022.pdf |
| 关税附加与清关费(各酋长国海关按票计收) | 按票而不是按货值比例计收,故无法折算成 CIF 的百分比 | 档位区间:迪拜海关进口申报费 AED 15–100;到本地市场的进口申报,应征货物 AED 70、非应征货物 AED 80;服务费达 AED 50 及以上加收知识创新费 AED 20(客户指南早期版本载为创新费 AED 10);车辆清关证明(VCC)AED 30/辆;迪拜市政消费者产品放行 AED 50/柜。适用年份:2025–2026(服务指南 2025 版与服务页现行)。出处:Dubai Customs《Dubai Customs Service Guide 2025》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OpenData/Publications/DubaiCustomsServiceGuide2025_V09.pdf ;Dubai Customs 客户指南附录 A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OpenData/Publications/Customer_Guide_Booklet_EN.pdf ;Dubai Customs 车辆清关证明服务页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mobile/Pages/ServiceDescription.aspx?serviceid=54 ;Dubai Municipality《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nsumer Products Import and Re-export》第 15 节 https://dmpmedia.dm.gov.ae/uploads/2025/05/DM-HSD-GU100-CPIE2_Guidelines-for-Consumer-Products-Import-and-Re-export-V.2.pdf |
| 受保护货物的关税差额补征(首入点与目的地口径) | 首入点按 5% 通用档征收非保护性货物;对适用保护性措施的货物,由目的地成员国补征差额 | 档位/单值:首入点统一按 5% 征收,差额部分由目的地国补征,并通过自动关税转移(ATCD,亦称 Makasa)机制避免重复缴纳。适用年份:2026。对乘用车而言该机制的实际意义是:从其他成员国转入阿联酋、或经阿联酋转往其他成员国的整车,需要按 ATCD 流程处理,而不是再缴一次 5%。出处:ICP 海关同盟页 https://icp.gov.ae/en/customs-union-for-gcc/ ;Dubai Customs 客户指南第 7.1 节(ATCD / Makasa)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OpenData/Publications/Customer_Guide_Booklet_EN.pdf |
| 车辆登记与年检费(按酋长国分档) | 由各酋长国的交通主管部门按车型与吨位分档,注册地决定费率与办理渠道 | 档位区间:阿布扎比(阿布扎比警察 / TAMM 平台)轻型私车续牌 AED 350、3 吨以下私货 AED 400,新车登记常见口径为轻型车 AED 400;迪拜(RTA)官方登记服务页只列出知识创新费 AED 20、总费一栏显示为「--」,行业指南与媒体普遍引用的轻型车登记费为 AED 400、技术检验 AED 150(另加 AED 20)、车牌 AED 35(短牌)/ AED 50(长牌)、首次开立交通档案 AED 220;其余酋长国由内政部体系办理,费率与渠道不同。适用年份:2026。出处:阿布扎比 TAMM 车辆登记费表转录 https://gulftimesnow.com/abu-dhabi-vehicle-registration-renewal-transfer-fees/ ;RTA 新车登记服务页 https://www.rta.ae/wps/portal/rta/ae/home/rta-services/service-details?serviceId=516 ;各酋长国登记渠道与费用对比 https://www.yallamotor.com/news/complete-car-registration-guide-uae-2026-steps-fees-55008 |
| 电动车充电服务费(联邦下限,供对照) | 按充入电量计收,不属于进口环节税,但会进入用车阶段成本口径 | 档位/单值:慢充下限 AED 0.70/kWh(另加 VAT);快充下限 AED 1.20/kWh(另加 VAT)。迪拜另对充电运营者(CPO)收取年度许可费:交流充电口 AED 500/口/年,直流按输出功率 AED 100/kW/口/年且每口上限 AED 7,500/年。适用年份:2024 年内阁决议 81/2024 起;迪拜规章版本 2025-11。出处:UAE 立法门户《Cabinet Resolution No. 81 of 2024》https://uaelegislation.gov.ae/en/legislations/2589 ;DEWA《Electric Vehicles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Regulation》https://www.dewa.gov.ae/-/media/Files/DRRG2025/EV_Charging-Infrastructure-regulation_EN_V1-3_20251127.ashx |
| 公司所得税(主体层面的口径) | 按应税所得计征;自贸区主体若取得合格自贸区人(QFZP)资格,按其合格所得与不合格所得分别适用 | 档位区间:标准税率 9%(应税所得超过内阁规定门槛 AED 375,000 的部分;门槛以下 0%);合格自贸区人合格所得 0%、非合格所得 9%,且不适用 AED 375,000 的免税门槛;维持 QFZP 资格需满足实质要求与 de minimis 条件 —— 非合格收入不超过总收入的 5% 或 AED 5,000,000 二者中的较低者。适用年份:2026(公司所得税自 2023-06-01 起适用)。出处:FTA《Federal Decree-Law No. 47 of 2022》第 3 条与第 18 条 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Pdf/2024/Federal%20Decree-Law%20No.%2047%20of%202022%20-%20For%20publishing.pdf ;FTA《Basic Tax Information bulletin – Free Zone Person》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Pdf/2024/CT%20Bulletin/Basic%20Tax%20Information%20bulletin-%20Free%20Zone%20Person-English.pdf ;内阁决议 100/2023 与 2023 年第 265 号部长决定(de minimis)https://mof.gov.ae/wp-content/uploads/2023/11/Cabinet-Decision-No.-100-of-2023-on-Determining-Qualifying-Income-for-the-Qualifying-Free-Zone-Person.pdf |
分年节点(均为已检索到的现行文件):(1) 2003-01-01 起 GCC 共同关税同盟在首个入境点征收统一关税(进出口商面对的 5% 通用档由此而来);(2) 2017-10-01 选择性消费税生效,应征货物清单内不含乘用车;(3) 2018-01-01 联邦增值税 5% 与注册门槛 AED 375,000 / AED 187,500 生效,注册门槛至 2026 年未变;(4) 2023-06-01 公司所得税适用(9% / QFZP 0%);2023 年《国家电动车政策》发布,定位在充电网络与市场规范,不是购置税减免;(5) 2024 年内阁决议 119/2024 核准 GCC 综合关税目录(2022 版)及其更新,2025-01-01 生效;(6) 2025-09-08 与 2025-10-01 两次修订选择性消费税法令,内阁决议 197/2025 自 2026-01-01 起对含糖饮料改为按糖含量分档的体积税,并取消碳酸饮料独立类别;(7) 2026-09-30 迪拜海关通告 18/2026 生效,指定自由区(JAFZA、迪拜物流城、迪拜机场自由区)货物出口可在免交关税担保的条件下办理,出口须在申报后 30 天内完成、结案单证须在 45 天内提交,另有 45 天加罚宽限,逾期补税;(8) 海运预装船货物信息(MPCI)规则自 2026-10 起生效,要求在装船前而非到港前申报,覆盖进口、转运与船上留存货物。以上多为行政令与通告口径,实际以报关当日现行文件为准。
涉及年份:2018 / 2023 / 2024 / 2025 / 2026。跨年订单按交付年份取档,不能拿今年的数报明年的价。
四、三条动力路线各算一遍
算例的用途不是给报价数字,而是把「逐层叠乘」的算式与顺序摆出来。下面三组税率都是示例占位值,不是当期法定税率;真要报价,必须回到上一节的档位表与当期法条。
燃油(ICE)
联邦层面只有两层:GCC 共同关税 5%(按 CIF)+ 进口环节增值税 5%;阿联酋对乘用车不征选择性消费税,燃油车也没有按排量或排放分档的额外税负
假设 CIF = 100 的某燃油乘用车(HS 8703,左舵、海湾规格);占位值:进口关税 5%(取 GCC 共同关税的通用单值)、增值税 5%。清关环节按票计收的申报费与代理费不随 CIF 变动,不进入本算例的两层比例算式。示例中的 5% / 5% 为占位值,仅用于演示计征顺序,不是当期法定税率。
| 项目 | 算式 | 结果 |
|---|---|---|
| 进口关税 | 100 × 5% | 5 |
| 增值税 VAT | (100 + 5) × 5% | 5.25 |
| 税费合计 | 5 + 5.25 | 10.25 |
示例中的 5% 与 5% 为占位值,不是当期法定税率。两档税率相加为 10%,逐层叠乘后为 CIF 的 10.25%,相差只有 0.25 个百分点 —— 这个差额就是「各档相加」与「逐层叠乘」的分歧,在本包它很小,原因是阿联酋只有两层且第二层的基数只含第一层的税;不要套用东南亚那种「相加会低估几十个百分点」的说法,但也不能因此就把两层当成一层算。两点操作提醒:一是实际报关单上的增值税基数还含按票计收的海关费用(增值税法第 35 条明确把 customs fees 计入进口价值),所以实缴会略高于 5.25;二是按票费用与关税附加不进比例算式,必须在报价里单列。
混动(HEV / PHEV)
与燃油完全同档:阿联酋不设混动优惠档,也不加征混动附加税;混动整车归入 HS 8703.40 / 8703.50 / 8703.60 / 8703.70 各子目,参考税率仍为 5%
同为 CIF = 100 的混动乘用车;占位值:进口关税 5%、增值税 5%(与燃油同档,无任何混动专属档位)。示例中的两个 5% 为占位值,仅用于演示两层叠乘的顺序,不是当期法定税率。
| 项目 | 算式 | 结果 |
|---|---|---|
| 进口关税 | 100 × 5% | 5 |
| 增值税 VAT | (100 + 5) × 5% | 5.25 |
| 税费合计 | 5 + 5.25 | 10.25 |
这一栏与燃油栏的数字完全相同,而这正是要说明的事:在阿联酋,混动在税费上既不是优惠路径,也不是更重的路径 —— 联邦层面不存在按动力类型分档的税种。混动与燃油的差别落在税费之外:海湾规格与排放文件、随车高压部件与电池的认证与售后备件,以及各酋长国的登记口径。若客户拿东南亚的混动减税经验来套阿联酋,会预期错误。示例占位值仅用于演示算式与顺序,不是当期法定税率;「相加 10% / 叠乘 10.25%」的 0.25 个百分点差额在本栏同样成立。
纯电(BEV)
与燃油、混动同为 5% 关税 + 5% 增值税:阿联酋没有电动车关税豁免(官方门户未列例外,HS 8703.80 参考税率 5%);联邦层面电动车的差别落在充电服务费上限,以及各酋长国层面的登记与停车措施
同为 CIF = 100 的纯电乘用车(HS 8703.80,仅以电动机驱动);占位值:进口关税 5%、增值税 5%。示例中的两个 5% 为占位值,仅用于演示两层叠乘的顺序,不是当期法定税率。
| 项目 | 算式 | 结果 |
|---|---|---|
| 进口关税 | 100 × 5% | 5 |
| 增值税 VAT | (100 + 5) × 5% | 5.25 |
| 税费合计 | 5 + 5.25 | 10.25 |
三个算例的合计值完全一致(10.25),这不是漏算,而是由阿联酋的结构决定的:没有选择性消费税、没有按动力类型分档的进口税、也没有电动车关税豁免。所以本包与东南亚的结论方向相反 —— 在东南亚要解释「为什么混动/纯电便宜」,在阿联酋要解释「为什么三者一样贵不了也便宜不了」。真正需要向客户说明的差别只有两处:一是各酋长国层面的登记与年检(迪拜 RTA、阿布扎比警察 / TAMM、其余酋长国由内政部体系办理,费率与渠道不同,且电动车相关的减免多为阶段性措施,必须按当期文件核对);二是转口与自由区 —— 本包相当比例的业务是区域分拨与再出口,关税与增值税在指定区/自由区可递延,进入本地市场才真正发生。另需提醒:「电动车零关税」的说法仅见于二手资料且互相矛盾,官方门户与迪拜海关口径都是 5%。示例占位值仅用于演示算式与顺序,不是当期法定税率。
五、CBU 整车还是 CKD 散件
阿联酋不存在「整车高、散件低」的关税差,整车与散件同为 5% 关税加 5% 增值税,因此是否转散件不由关税决定,而由主体资格、自由区与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分拨能力决定。本节用 13 个维度并排比较。
| 维度 | CBU 整车 | CKD / SKD 散件 |
|---|---|---|
| 适用进口关税档 | 5%(CIF,GCC 共同关税通用档);进口乘用车无例外档,也无电动车豁免 | 同为 5%:GCC 未为 CKD/SKD 成套散件单列整车式税档,散件按其各自 HS 税号归类,多数零部件同样落在 5% 通用档 |
| 关税附加与清关费 | 按票计收:进口申报费 AED 70(应征)/ AED 80(非应征)、服务费达 AED 50 及以上加知识创新费 AED 20、车辆清关证明 AED 30/辆,另加报关代理费 | 同属按票计收,但散件分批到货,票数远多于整车,按票费用累计更高;部分品类另需迪拜市政消费者产品放行 AED 50/柜 |
| 增值税口径与缴款时点 | 进口环节按整车完税价格(含关税与海关费用)计 5%;未注册增值税的进口人须放行前缴清,已注册人可在申报表上反向计税 | 按批到货的散件价值分别计 5%;组装成品在本地销售时再发生一次本地环节增值税,注册人可抵扣进口环节进项 |
| 进口与经营主体资格 | 须持有效贸易许可(含进出口经营范围)并在海关完成登记取得海关业务代码,通过报关代理或迪拜贸易平台申报 | 除贸易许可外,制造/组装活动还需按行业许可办理工业许可,并在 MOIAT 完成登记;自由区与本地主体在征收口径上不同 |
| 准入与认证路径 | 清关后须取得车辆清关证明(VCC);非海湾规格车辆还须取得 MOIAT / GSO 一致性文件,RTA 才予登记 | 散件按零部件所属产品类别走 MOIAT 的 ECAS 一致性或 GSO 证书鉴证;本地组装完成的整车仍需按整车口径取得一致性与 VCC |
| 清关与登记的先后顺序 | 顺序固定:到港申报缴关税与增值税 → 取得 VCC → 技术检验(新车 3 年内免检)→ 保险 → 登记上牌;缺 VCC 可清关但不能上牌 | 散件清关按货物放行,不涉及整车登记;只有组装成品出厂时才会进入 VCC 与登记流程 |
| 二手车限制 | 进口二手车受车龄与状态约束:车龄通常以出厂年份计不超过 10 年,超龄须交通主管部门预批;国家要求禁止进口、上牌与投保 7 类车辆(火烧、报废、泡水、拆解、无法修复、重大制造缺陷等);二手车另需 MOIAT 的产品状态声明(AED 200) | 散件与零部件不适用二手车年龄规则,但来源、状态与件号构成须可追溯,成套散件不应包含上述被禁类型的拆解件 |
| 关税递延与自由区定位 | 整车可进入指定区/自由区暂免关税与增值税,按去向再定:转口或再出口则递延,进入本地市场才缴纳 | 组装厂常设在 KEZAD、JAFZA 等自由区,厂房内货物处于关税暂缓状态;取得工业许可并逐项登记的工业投入(机器设备、原材料、备件)可申请关税豁免 |
| 本地化与增值要求 | 无本地化要求,可纯贸易形态经营 | 无强制本地含量比例,但产业政策通过 ICV(本地制造、本地采购、投资、阿联酋雇员四项口径)与「Made in the Emirates」形成实际激励:ICV 分数越高,在联邦与国有企业的采购评标中越有优势 |
| 公司所得税口径 | 贸易主体按应税所得计征:门槛以下 0%、超过 AED 375,000 的部分 9% | 制造主体若取得合格自贸区人资格,合格所得适用 0%,且不享受 AED 375,000 的免税门槛;非合格所得仍按 9%,并受 de minimis(非合格收入 ≤ 总收入 5% 或 AED 500 万之较低者)约束 |
| 转口与区域分拨能力 | 这是阿联酋的强项:整车可入自由区做区域分拨,指定自由区货物出口可免交关税担保;迪拜通告 18/2026 要求出口在申报后 30 天内完成、结案单证 45 天内提交,另有 45 天加罚宽限,逾期补税 | 本地制造同样可复出口或经自由区仓储,但产线与本地供应链形成沉没成本,退出比整车难得多 |
| 资金占用与固定费用 | 关税与增值税在放行前一次缴清;另有按票的申报费、知识创新费、VCC 与代理费,单车摊薄成本低 | 散件按批缴税、资金分散,但需前期投入产线、模具、认证与工业许可,且按票费用因批次数多而累计上升 |
| 投产周期与退出难度 | 到港至上牌通常为数周;可随时停止进口,退出容易,库存可转口 | 官方未公布统一投产时限,实际取决于工业许可、认证与产线建设;退出涉及厂房、设备与本地合同,且工业豁免与 ICV 资格按年复核,沉没成本高 |
- 适用进口关税档:这是本包与东南亚最大的结构性差别:整车转散件在关税上省不到钱,转散件的理由只能是产业政策与本地增值,而不是关税差。出处:ICP 海关同盟页 https://icp.gov.ae/en/customs-union-for-gcc/ ;阿联酋政府官方门户 https://u.ae/en/information-and-services/finance-and-investment/taxation/clearing-the-customs-and-paying-customs-duty
- 关税附加与清关费:按票费用不随货值等比例变动,整车的规模效应体现在这里:单车到岸成本中摊到的按票费用明显低于散件批量进口。出处:Dubai Customs《Service Guide 2025》与客户指南附录 A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OpenData/Publications/DubaiCustomsServiceGuide2025_V09.pdf
- 增值税口径与缴款时点:增值税的差别不在税率而在现金流:整车一笔缴清,散件按批分散;已注册主体两条件下都可用反向计税/进项抵扣,实际税负差异小于表面。出处:FTA 增值税法第 3、35 条与纳税人指南第 9 节 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Pdf/Taxable-Person-Guide-June-2018.pdf
- 进口与经营主体资格:CBU 的门槛是主体与单证,CKD 的门槛是产业许可与长期履约,性质不同。出处:Dubai Customs 客户指南第 3 节(客户注册与许可)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OpenData/Publications/Customer_Guide_Booklet_EN.pdf
- 准入与认证路径:散件可以把整车级认证拆成零部件级认证,但成品出厂后整车认证依然躲不掉。出处:MOIAT 一致性证书服务 https://www.moiat.gov.ae/en/services/issue-conformity-certificates-for-regulated-products ;MOIAT GSO 证书鉴证 https://moiat.gov.ae/en/services/attestation-of-conformity-certificate-issued-by-gcc-standardization-organization
- 清关与登记的先后顺序:整车路线最常见的停滞点是 VCC 与一致性文件而不是缴税本身,排期要把它算在前置节点。出处:Dubai Customs VCC 服务页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mobile/Pages/ServiceDescription.aspx?serviceid=54 ;阿联酋政府官方门户车辆登记页 https://u.ae/en/information-and-services/transportation/Driving-and-licensing/registering-vehicles
- 二手车限制:二手车是本包的高风险区:状态类限制是硬禁止,不是补税可以解决的。出处:MOIAT 二手车产品状态声明服务页 https://www.moiat.gov.ae/en/services/issue-product-status-statement-for-used-imported-vehicles
- 关税递延与自由区定位:自由区是本包真正的成本杠杆,但两条口径不能混:区内暂缓与工业投入豁免是两套程序,各有独立的证据与年审要求。出处:FTA 指定区增值税指南 https://tax.gov.ae/-/media/Files/EN/PDF/Guides/Designated-Zones-VAT-Guide.pdf ;阿布扎比海关首入点统一程序指南 https://www.adcustoms.gov.ae/-/media/Project/ADCustom/ADCustom/PDF/Unified-guide-for-customs-procedures-at-first-point-of-entry-EN-2025.pdf
- 本地化与增值要求:阿联酋的本地化是评分制而不是门槛制:没有本地含量禁令,但拿不到 ICV 分就在订单端吃亏。出处:MOIAT 国家 ICV 计划 https://moiat.gov.ae/en/programs/icv ;ICV 供应商认证指引(2025-09)https://www.moiat.gov.ae/-/media/site/moiat/programs/icv-formula/icv-supplier-certification-guidelines-sep-2025-v1.ashx
- 公司所得税口径:散件的税务收益取决于资格而不是形式:租金、利息、与境内关联方的交易等容易被划入非合格所得,资格要逐年维护。出处:FTA《Federal Decree-Law No. 47 of 2022》第 3、18 条 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Pdf/2024/Federal%20Decree-Law%20No.%2047%20of%202022%20-%20For%20publishing.pdf ;FTA 自贸区人通报 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Pdf/2024/CT%20Bulletin/Basic%20Tax%20Information%20bulletin-%20Free%20Zone%20Person-English.pdf
- 转口与区域分拨能力:阿联酋的一大半机会在「不落地」:先把车放在自由区做区域分拨,再决定进哪个市场,比直接落地再退运更省。出处:Dubai Customs 通告 18/2026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PoliciesAndNotices/Notices/CN18_2026.pdf ;BDO UAE 对通告的要点梳理 https://www.bdo.ae/en-gb/news/news/dubai-customs-customs-notice-no-(18-2026)-export-of-free-zone-goods-without-a-customs-duty-guar
- 资金占用与固定费用:两条路线的现金流形状不同:整车是「一次性大额 + 低固定费摊薄」,散件是「分批小额 + 高固定费累计 + 前期资本支出」。
- 投产周期与退出难度:阿联酋的车辆制造尚处起步阶段(2025 年起有项目在 KEZAD 投产),供应链配套与熟练工人仍在形成中,评估投产周期时不宜按成熟汽车工业国的经验值代入。出处:MEED 关于阿联酋整车制造投产的报道 https://www.meed.com/uae-vehicle-manufacturing-push-moves-into-production
六、清关与落地流程
标「卡点」的环节过不去,后面全部不动
进口到交付:九个环节
- 1海湾标准符合性证书:准入需取得海湾标准符合性证书,这是进入市场的前置条件。(卡点)
- 2注册酋长国选择:迪拜、阿布扎比等各酋长国的注册与年检流程独立,注册地决定流程,不是全国一套。(卡点)
- 3主体设置与税务安排评估:公司所得税近年开征,集团需评估主体设置与税务安排,是否适用自由区优惠需单独确认。(卡点)
- 4自由区与分拨方案设计:转口贸易地位突出,自由区支持再出口,适合做区域分拨与仓储中心。
- 5采购定价与贸易术语:确定贸易术语与付款条件,锁定计征基础。
- 6发运与单证准备:订舱出运并备齐单证。
- 7到港报关与关税处理:进口关税低(多数商品单一低档),自由区内货物可享关税递延或豁免,需按货物去向确认。
- 8增值税与清关费用:增值税按标准税率计征;清关环节另有按票计收的申报费、知识创新费与代理费用,它们是费用不是税种。
- 9注册、年检与交付:按注册酋长国流程完成注册与年检,交付客户并建立 VIN 售后档案。
流程里最容易失手的几处,按发生顺序列在下面。它们大多不是税率问题,而是「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的顺序问题。
- 注册地决定流程:各酋长国的注册与年检独立,不是全国一套,选注册地等于选流程。
- 自由区的关税递延或豁免与货物去向绑定,转出口与进入本地市场是两套口径,不能混着承诺。
- 公司所得税近年开征,是否适用自由区优惠要单独确认,会影响集团层面的税务安排。
- 进口关税虽低,但关税与增值税两层之外还有按票计收的申报费与代理费,不要只算主税率、也不要把它折成货值比例估。
- 二手车有车龄限制与来源要求,需提前核对,不能沿用新车流程。
- 转口业务账期长,资金占用是毛利的主要变量之一,报价时要单独测算。
- 海湾标准符合性证书是前置条件,认证周期应计入上市排期。
七、准入、认证与本地化门槛
税费决定落地成本,准入与本地化门槛决定货能不能落地。这两件事在报价阶段经常被合并成一句「还要办认证」,但阿联酋的关卡位置、认证主体与有效期各不相同,下面按区域包里维护的口径列出来。
- 准入需取得海湾标准符合性证书,并按酋长国分别办理注册
- 左舵、靠右行驶
- 迪拜、阿布扎比等各酋长国的注册与年检流程独立,注册地决定流程,不是全国一套
- 二手车的车龄限制与来源要求需提前核对
政策口径(会随年度预算、产业计划与行政令调整):
- 转口贸易地位突出,自由区支持再出口,适合做区域分拨与仓储中心
- 无强制本地组装要求;电动车普及政策以充电设施与公共车队为主
- 公司所得税近年开征,集团需评估主体设置与税务安排
八、风险矩阵:哪些环节会真的卡住
把阿联酋整车进口与区域分拨最常出事的位置按影响与发生概率排开,每条的判断依据写在说明里。
| 风险项 | 影响 | 可能性 | 判断依据与规避动作 |
|---|---|---|---|
| 申报价格被海关质疑并上调完税价格 | 高 | 中 | 判断依据:迪拜海关按 CIF 评估完税价格,若认为申报价值不合理,会要求进口人补充说明与证据,并可能参照国际价格资料复核后上调计征;完税价格一上调,关税与增值税同时上升。避法:合同、付汇凭证、原厂发票与同款市场价格形成完整证据链,避免用「低开发票」压税。 |
| 未取得车辆清关证明(VCC)导致无法上牌 | 高 | 中 | 判断依据:VCC 是车辆在阿联酋登记的前置条件,由海关在清关完成后按 AED 30/辆出具,现已数字化并带二维码校验。缺 VCC 的车辆可以清关,但停在登记环节无法交付。避法:清关完成即申请 VCC,并把 VCC 列入交付节点。 |
| 非海湾规格车辆未取得 MOIAT / GSO 一致性文件 | 高 | 中 | 判断依据:非海湾规格(美规、欧规、日规等)车辆须在登记前取得 MOIAT 的一致性文件(经 ECAS 或 GSO 证书鉴证路径),否则 RTA 不予登记。避法:发运前确认车辆规格与所需认证路径,把一致性获取周期与必要的适应性改装一起排期。 |
| 二手车车龄或状态不合格 | 高 | 中 | 判断依据:二手车车龄通常以出厂年份计不超过 10 年,超龄须交通主管部门预批;国家要求禁止进口、上牌与投保 7 类车辆(火烧、报废、泡水、拆解、无法修复、重大制造缺陷等),且二手车另需 MOIAT 的产品状态声明(AED 200)。避法:合同端就把车况条款与状态证明写进去,到港后才发现被禁类型时已无法补救。 |
| 右舵车辆无法作为常规车辆登记 | 高 | 低 | 判断依据:阿联酋为左舵、靠右行驶市场,右舵车通常可清关但不能按常规车辆登记(经典车属有限例外且使用受限)。该结论来自行业与门户二手资料,未取得官方条文原文,故本条为本包存疑项之一。避法:采购端只锁左舵车源,不做「到港再改向」的方案。 |
| 自由区货物的复出口与结案时限逾期 | 高 | 中 | 判断依据:迪拜海关通告 18/2026(2026-09-30 生效)规定,JAFZA、迪拜物流城与迪拜机场自由区的货物在免交关税担保的条件下出口,须在申报后 30 天内完成出口、45 天内提交电子结案请求与出口证明,另有 45 天加罚宽限;全部逾期则补征关税、罚款及其他应付款项。避法:把 30 天出口与 45 天结案写进操作节点,出口证明要在装运时同步取齐。 |
| 把 5% 当成全部税负、漏算增值税与按票费用 | 中 | 高 | 判断依据:进口环节是关税 5% 与增值税 5% 两层叠乘(约 10.25%),另有按票计收的申报费、知识创新费、VCC 与代理费;只按 5% 报价会系统性低估。避法:报价按「关税 → 增值税」两层叠乘计算,再把按票费用单列,不用「税率相加」代替。 |
| 误以为纯电/混动有进口关税优惠 | 中 | 中 | 判断依据:官方门户的关税页未列任何电动车例外,GCC 综合关税参考在 HS 8703.80 标注的也是 5%;「电动车零关税」的说法只在无出处的二手资料中出现,且互相矛盾。避法:按 5% + 5% 测算;只有在取得书面例外或优惠待遇后再调整报价。 |
| 把非指定区当成指定区,导致增值税处理错误 | 中 | 中 | 判断依据:只有内阁决议 59/2017 列明的自由区才是增值税指定区(阿联酋侧含 JAFZA、DUCAMZ、迪拜航空城、迪拜机场自由区、哈利法港自由贸易区、KEZAD、哈姆里亚自由区等),未列入的自由区按境内处理;指定区之间的货物转移还要满足「未被投放流通、未使用未改变」并按海关暂缓规则办理。避法:逐个自由区核对是否在指定区清单内,并保留海关暂缓的凭证。 |
| 海运预装船申报(MPCI)未按要求申报致货物滞留 | 中 | 中 | 判断依据:国家预先信息中心(NAIC)的海运预装船货物信息规则已生效,申报时点由「到港前 48 小时」提前到「装船前」,且覆盖在阿联酋卸货、经阿联酋转运、以及靠港时仍留在船上的货物。避法:与船公司/货代确认申报时点与数据口径,把预装船申报纳入发运前置清单。 |
九、法律与政策依据
下面这些法规是上一节档位的法律载体。看具体税率时,先确认它属于哪一部法、哪一版附表、从哪一天生效。
| 法规 | 版本 / 生效 | 说明 |
|---|---|---|
| GCC 成员国统一海关法(Common Customs Law for the GCC States) | 各成员国共同适用,阿联酋以联邦法规在国内实施 | 关键条款:第 77、78 条自由区与免税店的设立与关税豁免(外国货物进出自由区不征关税,且在区内停留不受期限限制);第 95、96 条复出口与转运;第 97 条退税(drawback);第 98–106 条关税与税收免除情形。乘用车进口的关税、估价、自由区与复出口机制均以此为上位依据。 |
| Federal Decree-Law No. 8 of 2017 on Value Added Tax(含历年修订,2025-11 更新的合并版本) | 2018-01-01 生效 | 第 3 条标准税率 5%;第 35 条进口价值构成(完税价格含保险、运费、各项海关费用与已缴消费税,不含增值税本身);第 49 条未注册人的进口纳税义务。 |
| Cabinet Decision No. 52 of 2017(增值税执行条例,经多次修订) | 2018-01-01 生效 | 第 7 条强制注册门槛 AED 375,000、第 8 条自愿注册门槛 AED 187,500;第 51 条指定区的定义与条件;进口环节的合规待遇。 |
| Cabinet Decision No. 59 of 2017 on Designated Zones(增值税指定区) | 2017-12-28 发布 | 列明属于增值税指定区的自由区清单,阿联酋侧含 Jebel Ali Free Zone(南北)、Dubai Cars and Automotive Zone(DUCAMZ)、Dubai Aviation City、Dubai Airport Free Zone、Khalifa Port 自由贸易区、Khalifa Industrial Zone(KEZAD)、Hamriyah Free Zone 等。未列入清单的自由区按境内处理。 |
| Federal Decree-Law No. 7 of 2017 on Excise Tax(经 2022 年与 2025 年两次修订) | 2017-10-01 生效;最近一次修订自 2026-01-01 生效 | 应征货物由内阁决议确定,并在生产、进口、从指定区放行与仓储四个环节计征;从价税率上限为消费税价格的 200%,从量税率上限为 AED 100/计量单位。乘用车不在应征货物范围内。 |
| Cabinet Decision No. 197 of 2025 on Excise Goods and Tax Rates | 2026-01-01 生效;取代 2019 年第 52 号决议及其修订 | 重新列明应征货物与税率,对含糖饮料引入按糖含量分档的体积税(AED 0.79/升与 AED 1.09/升),并取消碳酸饮料的独立应征类别。 |
| Cabinet Resolution No. 119 of 2024(核准 GCC 综合关税目录 2022 版及其更新) | 2024-10-22 发布,2025-01-01 生效,官方公报第 786 期 | 阿联酋关税归类的现行载体,按 HS 编码确定税号与关税待遇;乘用车在 8703 项下按动力类型与制造年份细分国家税号。 |
| Federal Decree-Law No. 47 of 2022 on the Taxation of Corporations and Businesses | 2023-06-01 起适用 | 第 3 条税率结构(门槛以下 0%、超过部分 9%;合格自贸区人合格所得 0%、非合格所得 9%);第 18 条合格自贸区人的条件(实质要求、合格所得、转让定价与审计报表等)。 |
| Cabinet Decision No. 100 of 2023(合格自贸区人的合格所得)与 2023 年第 265 号部长决定(合格活动与排除活动) | 2023 年 | 确定合格所得的范围(与自由区人交易、合格活动、合格知识产权收入及其他满足 de minimis 的收入),并界定合格活动与排除活动;指定区内的货物分销与物流服务列为合格活动。de minimis 为非合格收入不超过总收入的 5% 或 AED 5,000,000 二者中的较低者。 |
| Cabinet Resolution No. 81 of 2024(电动车统一充电服务费) | 2024 年发布 | 规定电动车充电服务的最低收费标准:慢充 AED 0.70/kWh、快充 AED 1.20/kWh,均另加增值税;并禁止任何低于该下限的折扣或优惠费率。这是阿联酋对电动车用途阶段的联邦层面价格下限,不是购置环节的税收优惠。 |
| Dubai Law No. 22 of 2006(迪拜通行费)及 Administrative Resolution No. 313 of 2020(Salik 免除车辆与类别) | 2020 年 | 列明可申请免除通行费(Salik)的车辆与类别,并规定免除须向 RTA 提交申请;该决议未把电动车列为免除类别,因此不宜假定「电动车免通行费」。 |
十、未查证项与替代口径
调研里没拿到权威出处的项,这里如实列出,并写明所用替代口径 —— 不隐藏存疑,也不把估算写成确定值。
- 阿联酋是否存在「按发票金额计征」的关税附加:未检索到任何把关税附加规定为按发票金额比例计征的官方文件。替代口径:region-details 落地成本链上的「海关申报费与代理费(非税项)」在本包落成为两部分 —— 一是按票计收的各酋长国海关申报费、知识创新费与车辆清关证明费,二是报关代理与第三方费用;官方对货值比例计征的只有 5% 关税本身(以及烟草 100%、酒精 50% 等按类别单列的受保护档)。因此本文件没有给出任何「关税附加百分比」,并在 examples 中明确该层不进入 CIF 比例算式。
- 迪拜轻型车辆登记费 AED 400 的官方出处:迪拜 RTA 的新车上牌官方服务页只列出知识创新费 AED 20,总费一栏显示为「--」,未公布 AED 400。AED 400 出自行业指南、车险与媒体转录,多个来源一致但非官方费表。替代口径:本文件把它标注为「行业与媒体普遍引用的口径」,并在 faq 中提示以 RTA 费单为准。
- 阿布扎比对电动车的登记优惠(15% 费率折扣、3 年注册有效期):该说法出自车险与门户类二手资料,未在 TAMM 或阿布扎比警察公布的费表中取得原文。替代口径:本文件只在 riskMatrix 与 faq 中把「各酋长国可能对电动车给阶段性减免」作为需要按当期文件核对的提示,不把任何折扣比例写入 quant.bands。
- 「只允许左舵车辆」的官方条文:未检索到阿联酋联邦层面直接规定进口车辆须为左舵的法条原文,结论来自 RTA 与二手车登记实务的行业与门户资料(右舵车可清关但不能作为常规车辆登记,经典车属有限例外)。替代口径:不引具体法条,只按实务口径表述,并在 riskMatrix 中标注为本包存疑项。
- 5% 关税在 HS 8703 各国家税号上的逐条核对:ICP 的关税查询为交互式工具,未能逐条运行核对。替代口径:以官方门户的「关税 0–5%、迪拜按 CIF 5%」通用口径与 Dubai Customs 客户指南的「对非 GCC 外国货物按 CIF 5%」为依据,并用 GCC 综合关税参考(ZATCA 口径)在 HS 8703.80 及其国家税号上标注的 5% 交叉印证。结论以单值 5% + 年份 + 出处标注,不逐税号罗列。
- CKD / SKD 成套散件是否有独立关税档:未检索到 GCC 或阿联酋为 CKD/SKD 成套散件单列整车式税档的官方文件,也无「整车高、散件低」的关税结构。替代口径:按「散件依其各自 HS 税号归类,多数零部件同样落在 5% 通用档」表述,并在 cbu 节提示规划前与报关代理确认具体件号的归类口径。
- MOIAT 工业投入关税豁免的法律依据编号:行业资料称现行联邦工业法为 2022 年第 25 号联邦法令(取代 1979 年工业法),并据此对经 MOIAT 登记的工业投入给出关税豁免;未在阿联酋立法门户取得该法令原文与豁免条款。替代口径:本文件只写「依工业许可与逐项登记的工业投入可申请关税豁免」这一可核实的事实,不引用具体法令编号。
- 各酋长国新车登记「3 年内免检」的官方原文:该口径来自 u.ae 官方车辆登记页(「除登记前三年内生产的车辆外须检验」)与行业资料的交叉表述,但各酋长国的执行细则与检验豁免口径存在差异。替代口径:本文件按「新车自登记起 3 年内通常免检、超过 3 年需检验」表述,不给出统一的检验周期。
- 二手车车龄 10 年上限的官方条文与例外:10 年是行业与门户资料的一致口径(按出厂年份而非车型年计算,超龄须交通主管部门预批,30 年以上可按经典车类别进口)。未取得官方条文的逐字表述,且实务上存在按车型与厂商差异化的案例。替代口径:本文件写「通常以出厂年份计不超过 10 年、超龄须预批」,并同时给出有官方出处的状态类硬禁止(MOIAT 的 7 类车辆禁令),把确定与不确定的部分分开。
- 原联邦海关局(FCA)与现行主管机构的对应关系:联邦层面的海关职能现由身份、公民、海关与港口安全局(ICP)承担,阿联酋各酋长国的清关与费表由本酋长国海关发布。替代口径:本文件的官方来源采用 ICP、FTA、MoF、MOIAT、u.ae 与各酋长国海关(Dubai / Abu Dhabi / Sharjah)的现行页面,未把 fca.gov.ae 作为现行来源引用。
- 本 schema 之外的字段说明:quant.chain.nodes 只列法定税层(CIF 到岸价 → 进口关税 → 增值税),未把 region-details 落地成本链上的「海关申报费与代理费(非税项)」列入 nodes,原因是该层不是税种而是按票计收的费用、无法折算为 CIF 的比例;它已按 region-details 的位置在本文件 basis、bands 与 cbu 三节逐项落成(申报费、知识创新费、车辆清关证明、市政放行费、报关代理费),不存在遗漏或矛盾。三个算例(examples)的税率均为占位值,已在 premise 与 note 中标注「占位值 / 不是当期法定税率」。
十一、常见问题
Q:一辆 CBU 燃油车在阿联酋要交哪些税、按什么顺序算?
A:只有两层:先按 CIF 到岸价计进口关税(GCC 共同关税通用档 5%),再按「海关完税价格 + 国际运费与保险 + 各项海关费用 + 应纳消费税(乘用车为 0)」计 5% 的增值税。两层是叠乘不是相加:5% + 5% 相加为 10%,叠乘后约 10.25%(差额 0.25 个百分点)。阿联酋对乘用车不征选择性消费税,也没有按排量、排放或动力类型分档的进口税。
Q:为什么在阿联酋报价会略高于「关税加增值税」的简单相加?
A:两个原因:一是逐层叠乘 —— 增值税的基数包含已计的关税,所以 5% + 5% 实际约 10.25%;二是按票计收的清关费用 —— 进口申报费(迪拜到本地市场为应征货物 AED 70 / 非应征 AED 80)、服务费达 AED 50 及以上加知识创新费 AED 20、车辆清关证明 AED 30/辆,加上报关代理费。这些费用不随货值比例变动,不能折成百分比,必须单列。此外增值税法第 35 条把各项海关费用也计入进口价值,因此实缴增值税会略高于按 CIF + 关税算出的数额。
Q:阿联酋对纯电、混动有进口关税或税收优惠吗?
A:进口环节没有。官方门户的关税页只写关税 0 至 5%、迪拜按 CIF 5% 征收,通篇未列电动车例外;GCC 综合关税参考在 HS 8703.80(仅以电动机驱动)标注的也是 5%。选择性消费税的应征货物清单是烟草、电子烟、能量饮料与含糖饮料,不含任何乘用车。联邦层面与电动车相关的唯一价格规定是充电服务费下限(慢充 AED 0.70/kWh、快充 AED 1.20/kWh,另加增值税)。「电动车零关税」的说法只在无出处的二手资料中出现且互相矛盾,不要以此报价。
Q:转口与自由区怎么用?关税和增值税什么时候才真正发生?
A:把货放在自由区(增值税上必须是内阁决议列明的「指定区」,例如 JAFZA、Dubai Cars and Automotive Zone、迪拜机场自由区、KEZAD、哈姆里亚自由区)可以暂免关税与增值税,等确定去向再处理:转出到境外或再出口继续递延,进入阿联酋本地市场才缴纳关税与增值税。迪拜海关通告 18/2026 进一步允许 JAFZA、迪拜物流城与迪拜机场自由区的货物免交关税担保出口,但要求申报后 30 天内完成出口、45 天内提交电子结案与出口证明,另有 45 天加罚宽限,全逾期则补税加罚。
Q:进口二手车有什么限制,会额外产生哪些固定费用?
A:三条硬约束:一是车龄,通常以出厂年份计不超过 10 年,超龄须交通主管部门预批;二是状态,火烧、报废、泡水、拆解、无法修复、重大制造缺陷等 7 类车辆被禁止进口、上牌与投保;三是二手车须向 MOIAT 申请产品状态声明(AED 200,凭阿联酋身份证与车辆统一识别号线上办理)。此外还有按票的进口申报费与知识创新费、车辆清关证明 AED 30、技术检验费(新车自登记起 3 年内免检,超过 3 年需检验)与登记号牌费用。
Q:关税附加和清关费具体包含什么?
A:包含四类:一是各酋长国海关按票的进口申报费(迪拜服务指南给的整体区间为 AED 15–100,到本地市场应征货物 AED 70、非应征 AED 80);二是服务费达 AED 50 及以上加收的知识创新费 AED 20;三是车辆专属的车辆清关证明(VCC)AED 30/辆;四是报关代理费与港口/检验等第三方费用。部分货物另需迪拜市政的消费者产品放行费(AED 50/柜)。这些都不是按 CIF 比例计征的税,而是按票的固定费用。
Q:各酋长国的注册与年检差异在哪里,注册地怎么选?
A:办理机构与费率都按酋长国独立:迪拜由 RTA 办理,官方登记服务页只列知识创新费 AED 20、总费一栏显示为「--」,行业与媒体普遍引用的轻型车登记费为 AED 400、技术检验 AED 150(另加 AED 20)、短牌 AED 35 / 长牌 AED 50、首次开立交通档案 AED 220;阿布扎比由阿布扎比警察经 TAMM 办理,公布轻型私车续牌 AED 350、3 吨以下私货 AED 400;其余酋长国由内政部体系办理。选注册地等于选流程:先定主体与场地所在酋长国,再按该酋长国的费表与技术检验规则排预算。
Q:在阿联酋设主体还是走自由区,会怎样影响税负?
A:公司所得税是 9%(应税所得超过 AED 375,000 的部分);若主体取得合格自贸区人(QFZP)资格,合格所得适用 0%,且不适用 AED 375,000 的免税门槛,非合格所得仍按 9%,并受 de minimis 约束 —— 非合格收入不得超过总收入的 5% 或 AED 5,000,000 二者中的较低者;指定区内的货物分销与物流服务属合格活动。因此自由区的收益取决于资格与活动口径,而不是注册形式本身:租金、利息与境内关联方交易等容易落入非合格所得,资格与证据必须按年维护,不能把它当成长期的默认 0%。
十二、和站内其他板块怎么配合
同一市场已经写过的具体问题:阿联酋经销商库存压到 150 天,会发生什么。
- 16 国税费总览与横向对照:政策中心。
- 本国区域包(税费框架、CBU/CKD 与来源):阿联酋区域包。
- 这些规则在系统里怎么落地:产品矩阵 · 海辕·证 · 出口合规与单证 · 海辕·车 · 整车出口经销。
- 同一市场的既有文章:政策与准入 · 当地税务 · 区域市场观察。
- 流程与单证:合规与单证 · 结汇与退税 · 区域包与海外落地。
- 按国家开包的机制说明:区域包机制 · 海外业务服务标品。
说明:本文为〈算数·海辕〉配套的结构化业务说明,税率与流程按公开官方来源整理并标注核对日期,不构成报价或法律意见;文中不含真实客户数据与虚构经营数字。
数据来源
- Federal Authority for Identity, Citizenship, Customs & Port Security (ICP):GCC 关税同盟与共同关税:对外统一 5%、首入点征收、非保护性货物在首入点按 5% 征收、保护性货物由目的地国补征差额(2026-10-14 访问) —— https://icp.gov.ae/en/customs-union-for-gcc/
- Federal Authority for Identity, Citizenship, Customs & Port Security (ICP):中央关税目录:HS 编码与关税/豁免/协定待遇的对应关系(2026-10-14 访问) —— https://icp.gov.ae/en/central-customs-tariff-system/
- 阿联酋政府官方门户 u.ae:关税与通关:关税区间 0–5%;迪拜按 CIF 5%、酒精 50%、烟草 100%;沙迦 5% 与 40% 海湾原料规则(2026-10-14 访问) —— https://u.ae/en/information-and-services/finance-and-investment/taxation/clearing-the-customs-and-paying-customs-duty
- 阿联酋政府官方门户 u.ae:车辆登记流程与所需文件:VCC、检验(新车 3 年内免检)、保险、各酋长国办理渠道(2026-10-14 访问) —— https://u.ae/en/information-and-services/transportation/Driving-and-licensing/registering-vehicles
- Dubai Customs:迪拜海关客户指南:关税 5%(CIF)、烟草 100%、酒精 50%、CIF 估价、关税递延与自由区、复出口退税、VCC、附录 A 申报费表(2026-10-14 访问) ——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OpenData/Publications/Customer_Guide_Booklet_EN.pdf
- Dubai Customs:迪拜海关服务指南 2025:进口申报费 AED 15–100、服务费达 AED 50 及以上加 AED 20 知识创新费、VCC AED 30/辆、附件 A/B 费表(2026-10-14 访问) ——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OpenData/Publications/DubaiCustomsServiceGuide2025_V09.pdf
- Dubai Customs:车辆清关证明(VCC)服务:AED 30/辆,是车辆在阿联酋登记的前置要求(2026-10-14 访问) ——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mobile/Pages/ServiceDescription.aspx?serviceid=54
- Dubai Customs:迪拜海关常见问题:关税 5% CIF(酒精 50%、烟草 100%)、CIF 估价口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完税价格(2026-10-14 访问) ——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mobile/pages/faq.aspx
- Dubai Customs:迪拜海关通告 18/2026:JAFZA、迪拜物流城与迪拜机场自由区免关税担保出口;30 天内出口、45 天内提交结案与出口证明、另有 45 天加罚宽限(2026-10-14 访问) —— https://www.dubaicustoms.gov.ae/en/PoliciesAndNotices/Notices/CN18_2026.pdf
- Abu Dhabi Customs:首入点统一海关程序指南:自由区与自由市场规则(区内不征关税与税收、停留不受期限限制、禁入货物清单)、临时进口、复出口与退税(2026-10-14 访问) —— https://www.adcustoms.gov.ae/-/media/Project/ADCustom/ADCustom/PDF/Unified-guide-for-customs-procedures-at-first-point-of-entry-EN-2025.pdf
- Sharjah Customs(GCC 统一海关法转录):GCC 成员国统一海关法全文:第 77/78 条自由区与免税店(不征关税、停留无期限限制)、第 95/96 条复出口、第 97 条退税、第 98–106 条免除情形(2026-10-14 访问) —— https://sharjahcustoms.gov.ae/Files/CustomsAffairs/En/Common%20Customs%20Law%20for%20GCC%20States.pdf
- Federal Tax Authority (FTA):增值税法(含历年修订的合并版本):第 3 条标准税率 5%、第 35 条进口价值构成(含保险、运费与各项海关费用)、第 49 条未注册人的进口纳税义务(2026-10-14 访问) —— 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Legislation/2025/Federal%20Decree-Law%20No.%208%20of%202017%20and%20amendments%20-%20publishing%2028%2011%202025.pdf
阿联酋的税费档位、清关流程与准入要求维护在阿联酋区域包里:税目与档位带适用年份和出处,流程按环节与卡点排,单证模板与字段规范另有一套。报价时把这三件事放在同一张单车成本卡上核对,比分别找三份资料更稳;政策一变,只改区域包,不改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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