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 · 已实现

泰国区域包

右舵靠左行驶,需与国内车型做方向盘适配;消费税按 CO₂ 分档,电动车在最低档,EV 激励与本地生产数量义务绑定。

一、这个市场的基本面

先看身份与坐标,再看流程与钱

右舵靠左行驶,需与国内车型做方向盘适配;消费税按 CO₂ 分档,电动车在最低档,EV 激励与本地生产数量义务绑定。

区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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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市场
泰国
所属区域
东南亚
驾驶与行驶
右舵 · 靠左行驶
状态
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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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地流程

右舵靠左行驶,方向盘适配是前置工作;标「卡点」的环节过不去,后面全部不动

  1. 1认证路径确认认证以泰国工业标准(TISI)与整车型式认证为核心,先确认目标车型走哪一条路径。
  2. 2逐项送检卡点部分车型需逐项送检,送检周期直接影响上市排期,应前置到采购决策之前。
  3. 3EV 激励条件核对卡点新能源激励绑定本地生产数量义务(按进口量配比本地生产),想享受优惠必须先确认能否履行产量承诺。
  4. 4关税优惠资格核对东盟内部与自贸协定下的车型可享优惠税率,需按原产地规则准备凭证。
  5. 5采购定价与贸易术语确定贸易术语与付款条件,锁定后续税费的计征基础口径。
  6. 6发运与单证准备订舱出运并备齐单证,随申报一并提交。
  7. 7清关前置申报进口车辆需在清关环节前置完成消费税申报与海关手续,排期上要留出这一步。
  8. 8税费计征与缴纳关税与增值税一并计征,消费税按 CO₂ 排放分档,电动车适用最低档。
  9. 9注册与牌证完成属地注册与牌证办理。
  10. 10交付与用车阶段成本说明卡点交付客户时说明年度税等用车阶段成本,避免客户只按落地价做预算。

三、时间轴与里程碑

相对排期,不绑定具体日期

  1. 1选品与认证路径T-12~T-8 周确认目标车型走 TISI 还是整车型式认证,核对 EV 激励条件与关税优惠资格,输出可报价的落地成本。常见失手: 认证路径没定就报价,送检结果会推翻整个成本结构
  2. 2认证与送检T-10~T-6 周认证受理、部分车型逐项送检推进,原产地凭证同步准备。常见失手: 送检周期被低估,证书没到只能压港等
  3. 3采购与发运T-6~T-4 周合同与贸易术语锁定,订舱出运,单证齐套校验通过。常见失手: 术语口径没统一,CIF 组成不同算出两个落地成本
  4. 4前置申报与税费到港 0~7 天清关前置的消费税申报与海关手续办结,关税、消费税与增值税计征完毕并放行。常见失手: 漏做前置申报,放行被整体推迟
  5. 5注册与牌证到港 1~3 周完成属地注册与牌证办理,车辆可合法上路。常见失手: 注册口径与进口申报口径不一致,需回头补文件
  6. 6用车成本说明与复盘交付后向客户说明年度税等用车阶段成本,VIN 档案与单车成本卡闭环。常见失手: 客户只按落地价做预算,争议最后回到渠道

四、主体与资质路径

先定身份再谈价格

路径①本地独资进口贸易主体

适用整车进口分销,渠道与定价自持

注册本地公司并完成海关登记,资质与库存全部自持;代价是认证送检周期与税费前置缴纳的资金占用都自己扛。

路径②与本地持牌进口商合作

适用轻资产试水,先验证车型与价格带

借用本地已有进口与认证资源的伙伴报关分销,前期投入小、周期短;代价是终端价格与合规责任不完全在自己手上。

路径③本地组装与 EV 项目主体

适用长期经营,争取投资与新能源激励

落地本地生产可对接投资促进与新能源激励;代价是激励与本地生产数量义务绑定,产量承诺要真能履行。

必备资质与持有主体

1公司注册与可进口经营范围

持有主体进口主体自身

取得时点: 签采购合同与开证之前

2海关登记与纳税人识别

持有主体进口主体自身

取得时点: 首次进口申报之前

3TISI 认证与整车型式认证

持有主体进口主体或车型授权持有方

取得时点: 发运前按型办理,部分车型需逐项送检

4EV 激励资格与本地生产义务确认

持有主体进口主体或本地项目主体

取得时点: 采购决策之前,按进口量配比确认

五、单证清单

发运前逐张核验签发方、签章与有效期

1商业发票与装箱单

出具方出口方

缺失后果: 金额与贸易术语是关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共同计征基础,与合同不一致时全部重算

2提单 / 运单

出具方承运人

缺失后果: 收货人与通知方错误会导致无法换单提货,改单还要等时间窗口

3东盟原产地证明

出具方出口方或授权签发机构

缺失后果: 享受协定优惠税率的唯一凭证,事后无法追补,只能按普通税率计征

4TISI 认证或整车型式认证证书

出具方认证机构

缺失后果: 缺证书无法申报,逐项送检未完成还会拖住整条上市排期

5VIN 清单与车辆技术文件

出具方制造方

缺失后果: 缺 VIN 清单只能整批压港,无法逐台申报与归集单车成本

6保险单

出具方保险方

缺失后果: CIF 口径下保险是计征基础的一部分,保额与险别不符会改变税费

7编码归类依据

出具方进口方或报关代理

缺失后果: 编码直接决定关税档位,无归类依据时查验环节容易被追税

六、资金与付款路径

汇路与资金占用时点

  1. 1合同与付款条件约定定金与尾款时点,尾款时点同时决定换汇节点与单证控制权归属。
  2. 2换汇与锁汇在税费计征与尾款支付两个时点分别锁价,把汇率波动从毛利里剥离。
  3. 3税费前置缴纳关税、消费税与增值税在放行前缴清,属纯现金流出,账期再长也抵不掉。
  4. 4激励与履约资金新能源激励与本地生产数量义务绑定,履约成本要与激励收益同时测算。
  5. 5汇路与外汇合规按当地外汇与税务要求走合规汇路,资金来源与用途能对上,否则后续回出会被卡。
  6. 6利润与本金回出利润、服务费与采购款的回出路径在架构阶段设计,事后补做代价高。

七、税费结构

科目与计征基础,具体税率以当期法规为准

到岸价 CIF→+ 进口关税→+ 消费税→+ 增值税→= 单车落地成本
①进口关税

计征基础按编码与到岸价

整车档位高;东盟内部与自贸协定车型可享优惠税率,需原产地凭证

②消费税

计征基础按 CO₂ 排放分档

电动车适用最低档,皮卡另有专门规则;分档维度是排放不是排量,别套错口径

③增值税(VAT)

计征基础进口与本地销售同口径

进口环节即征收

④认证与送检

计征基础按车型与送检项目

部分车型逐项送检,周期与费用都要前置计入排期

⑤方向盘适配与验证

计征基础按车型适配方案

右舵适配与其验证是前置工作,属独立成本项;可与马来西亚、印尼共用适配件摊薄

⑥物流与仓储

计征基础按趟 / 按天

港口到门店接驳与仓储

⑦年度税(用车阶段)

计征基础按排量与车龄

属用车阶段成本而非落地成本,但必须向客户说明,否则预算会漏这一块

⑧资金与汇率

计征基础按账期与锁汇时点

税费前置缴纳形成资金占用

八、量化参考

算式与计征顺序固定;税率随年度调整,请用当期官方数值代入

核对日期 2026-10-14 · 本块只写不随年度变的口径,税率以官方当期数值为准

以下百分比仅演示逻辑,非法定税率,也不构成申报依据;实际申报一律以主管机关当期公布并经官方渠道核对的数值为准。

计征链路

CIF 到岸价→进口关税→消费税→内部税→增值税

五个环节是逐层叠乘,不是并列相加:进口关税以 CIF 为基数;消费税以「CIF+进口关税」为基数,且因泰国消费税的法定计税价格本身要含消费税与内部税,实际算式要除以 (1 − 1.1 × 消费税率) 做还原(官方写法:售价 × 税率 ÷ (1 − 1.1 × 税率),见泰国消费税厅计税示例);内部税固定为消费税税额的 10%;增值税再以「CIF + 进口关税 + 消费税 + 内部税」为基数按 7% 计征。因此把各档税率直接相加会系统性低估总税负:例如 80% 关税 + 25% 消费税 + 10% 内部税 + 7% 增值税表面相加为 122%,但按叠乘与实际还原后,对 CIF 的总税负约为 165%(见 example,占位值仅供演示)。

计税基础

进口关税

计税基础以 CIF(货值 + 保险 + 运费)为基数,按海关估价的成交价格法确定完税价格;泰国海关保留相同/类似货物、 deductive、computed、fallback 等替代估价方法的适用权。

消费税

计税基础进口环节以「CIF + 进口关税」为该层毛基数,并因计税价格需含消费税与内部税,实际按 毛基数 × 税率 ÷ (1 − 1.1 × 税率) 还原后计征;本地生产环节的基数则是厂商出厂价/建议零售价(SRP)。

内部税

计税基础以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基数,固定按 10% 计征(ภาษีภายใน,亦称 Tax for Ministry of Interior)。该 10% 比例本身不按车型分档。

增值税

计税基础进口货物 VAT 计税基础 = CIF + 进口关税 + 消费税 + 内部税(不含 VAT 本身),按一般税率 7% 计征。

档位结构

进口关税(乘用车 CBU 整车)

分档方式按 HS 归类(8703 系列乘用车)与原产地;最惠国(MFN)档位最高一档约 80%

档位:MFN 最高档约 80%(2016 与 2026 两个口径一致);部分 6 位税目/聚合口径显示 72.2%(2026,第三方数据库,存疑)。适用年份:2026。出处:泰国对外贸易厅(DTN) FTA 开放承诺表(2026-03-26)、泰国海关官网车辆税率表(页面最后更新 2016)、NYC Legal 2026 关税对比、hscodedb(第三方,存疑)。

进口关税(CKD / SKD 散件与零部件)

分档方式按各零部件自身 HS 税目与原产地分别归类计税,不是单一整车税率

档位:整车(MFN 约 80%) ≫ 散件/零部件(MFN 约 10%–30%,多数零部件在 0%–10%,部分 30%);FTA 项下可降至 0%–5%。适用年份:2026。出处:Global Procurement Intelligence(2026-10-06 快照)、DTN FTA 承诺表(2026-03-26,其中 CKD 与 CBU 分行列示不同档)。

消费税(ICE 纯燃油乘用车,≤3.0L)

分档方式按 CO2 排放 g/km 分档(2026-01-01 起,由「按排量」改为「按碳排放」)

2026 年档位:≤100 g/km 13%;101–120 g/km 22%;121–150 g/km 25%;151–200 g/km 29%;>200 g/km 34%。>3.0L(含豪华车/超跑)单列 50%。分年递进:2028–29 与 2030 年部分档位上浮(如最低档 13%→14%→15%,最高档 34%→36%→38%)。适用年份:2026(另见 2028–29、2030 递进)。出处:泰国总理府民众联络厅(pscd.prd.go.th,引部令第 46 号 B.E.2568,2025-12-30 公布、2026-01-01 生效)、Thai Rath English、Bangkok Global Law。

消费税(HEV 混合动力乘用车)

分档方式按 CO2 排放 g/km 分档(与 ICE 分档不同)

2026 年档位:≤100 g/km 6%;101–120 g/km 9%;121–150 g/km 14%;151–200 g/km 19%;>200 g/km 24%;>3.0L 40%。适用年份:2026。出处:Thai Rath English(2026)、Motor Expo 2026 汇总。属二手汇总口径,建议以部令原文复核。

消费税(PHEV 插电混动乘用车)

分档方式按纯电续航里程(km)与排量分档

2026 年档位:纯电续航 ≥80 km 5%;<80 km 10%;排量 >3.0L 30%。适用年份:2026。出处:Bangkok Global Law(2026-04-19)、行业汇总(LinkedIn/Motor Expo)。

消费税(BEV 纯电乘用车)

分档方式按是否满足 EV3.5/ADAS 与本地电池条件分档

一般档 10%(原 8%,2026 起结构上调);符合「装齐 6 项 ADAS 中至少 4 项且使用泰国本地电池」者 2%(EV3.5 优惠档)。EV3.5 适用期 2024–2027(最新又延至 2028-01)。适用年份:2026。出处:Baker McKenzie/Global Compliance News、BOI EV3.5 新闻稿、EY、LawPlus。

内部税(ภาษีภายใน)

分档方式消费税税额的 10%

固定比例,不按车型分档;适用于包括汽车在内的消费税应税货物。适用年份:2026。出处:PwC Thailand Tax Summaries(Other taxes)、泰国消费税厅计税示例页。

增值税(VAT)

分档方式CIF + 进口关税 + 消费税 + 内部税

档位:一般税率 7%(= 国税 6.3% + 地方税),法定税率为 10% 但已长期下调为 7%;第 807 号王家法令(2026-08-23 公布)将 7% 延至 2027-09-30。适用年份:2026-10-01 至 2027-09-30。出处:泰国税务厅(rd.go.th)、第 807 号王家法令(prt.parliament.go.th)。

分年生效

有分年生效表。汽车消费税自 2026-01-01 起改用 CO2 档位,并设 2026–27 / 2028–29 / 2030 三段递进;EV3.5 税收优惠为 2024–2027(最新调整为延至 2028-01);VAT 7% 依第 807 号王家法令延至 2027-09-30,之后如不再延长将回到法定 10%。

20262027202820292030

算例

假设 CIF = 100(同一货币单位)的某燃油乘用车,取示例占位值:进口关税 80%、消费税 25%、内部税 10%、VAT 7%。金额均为占位单位。

  1. 进口关税 = CIF × 关税率
  2. 消费税毛基数 = CIF + 进口关税
  3. 消费税 = 毛基数 × 消费税率 ÷ (1 − 1.1 × 消费税率) ← 因计税价格需含消费税与内部税,故需还原
  4. 内部税 = 消费税 × 10%
  5. VAT 基数 = CIF + 进口关税 + 消费税 + 内部税
  6. VAT = VAT 基数 × 7%
  7. 合计税负 = 进口关税 + 消费税 + 内部税 + VAT;到岸完税成本 = CIF + 合计税负
科目算式金额
进口关税100 × 80%80.00
消费税毛基数100 + 80180.00
消费税180 × 25% ÷ (1 − 1.1 × 25%)62.07
内部税62.07 × 10%6.21
VAT 基数180 + 62.07 + 6.21248.28
增值税248.28 × 7%17.38
合计税负80.00 + 62.07 + 6.21 + 17.38165.66
到岸完税成本100 + 165.66265.66

重要:示例占位值(CIF=100、关税 80%、消费税 25%)仅用于演示各层的算式与顺序,不代表任何当期法定税率或实际成交价格;真实税负随 HS 归类、CO2 档位、原产地/FTA、EV 资格与 SRP 而变,且随年度调整。此处的「消费税还原除法」依据泰国消费税厅官方计税示例,若直接按 180 × 25% 并简单相加各税率,会低估总税负。

法规依据

海关税则法令 Customs Tariff Decree B.E. 2530 (A.D. 1987)

生效日期1988-01-01 起施行,现行有效(泰国海关官网说明)

规定泰国 HS 归类与进口/出口税则的法律基础,车辆归入第 87 章(8703 乘用车)。

海关法 Customs Act B.E. 2560 (A.D. 2017)

生效日期2017 年现行有效

规定报关、估价质疑、扣留/没收、罚则与复议程序;故意低报可触发走私/逃税责任。

海关估价部令 Customs Notification No. 132 (B.E. 2543, MR132)

生效日期现行有效

规定完税价格依 WTO 估价协定:成交价格法优先,其后依次为相同货物、类似货物、deductive(可申请改用 computed)、fallback;进口人有举证责任。

消费税税率部令(第 46 号)Ministerial Regulation Prescribing Excise Tariff Rate (No. 46) B.E. 2568

生效日期2025-12-30 公布,2026-01-01 生效

将乘用车消费税计税依据由排量改为 CO2 排放,并规定 2026–2030 分年递进档位。

消费税税率部令 B.E. 2560 (A.D. 2017) 及历次修订

生效日期2017 年起,经多次修订(含第 23 号 B.E. 2565 等)

泰国消费税(含汽车、内部税 10%)的母法与税率表基础。

第 807 号王家法令 Royal Decree on Reduction of VAT Rate (No. 807) B.E. 2569

生效日期2026-08-23 公布,2026-10-01 起施行,适用至 2027-09-30

延续货物、服务与进口环节 VAT 下调为 6.3%(含地方税合计 7%)。

商务部关于认定旧机动车为禁止进口货物的公告 B.E. 2562 (2019)

生效日期2019-12-10 起施行,仍有效(WTO 进口许可数据库)

禁止旧乘用车进口,例外仅限旧救护车/消防车、部分特种用途车及超过 100 年的古董车;违规可没收销毁并罚款。

投资促进法 Investment Promotion Act B.E. 2520 (1977) 及修订

生效日期现行有效(BOI 依据第 16、18、31、35 条发布公告)

BOI 投资优惠(企业所得税豁免、机械进口关税豁免、本地化/EV 配套措施)的法律授权基础。

九、常见退回原因

触发点、发生环节与提前动作

!TISI 认证或逐项送检未完成

发生环节认证与申报

提前动作: 认证与送检前置到采购决策之前,按型逐项排期并留足缓冲

!消费税按排量口径估算

发生环节税费计征

提前动作: 消费税按二氧化碳排放分档,电动车适用最低档,不要套用排量口径

!皮卡按乘用车分档推算

发生环节税费计征

提前动作: 皮卡在消费税里有专门规则,单独核对,不要按乘用车分档直接推

!申领 EV 激励未核本地生产义务

发生环节报价与激励

提前动作: 先确认能否履行按进口量配比的本地生产承诺,再决定是否计入激励收益

!清关前置的消费税申报漏做

发生环节清关前置申报

提前动作: 把清关环节的前置消费税申报与海关手续排进排期,单独留出这一步

!年度税未向客户说明

发生环节交付

提前动作: 年度税属用车阶段成本,按排量与车龄单独说明,不要并进落地价了事

十、政策法规 · 政策 · 税收

三个口径分开看,别只查一个

政策法规准入、认证、进口限制与属地要求

  • 认证以泰国工业标准(TISI)与整车型式认证为核心,部分车型需逐项送检
  • 右舵、靠左行驶 —— 与国内车型方向盘位置相反,适配与验证是前置工作,也是一项单独成本
  • 排放标准向更高阶段对齐,燃油品质与车载诊断要求同步收紧
  • 进口车辆需在清关环节前置完成消费税申报与海关手续

政策产业激励、本地化要求与优惠前提

  • 新能源车一揽子激励:对符合条件车型给出消费税减免、关税减免与购车补贴,同时绑定本地生产数量义务(按进口量配比本地生产)
  • 传统燃油车无同类优惠,且按 CO₂ 分档的政策持续收紧
  • 本地制造与研发项目可获投资促进优惠,纯贸易主体不适用

税收进口与流转环节的税种构成

  • 进口关税:整车档位高;东盟内部与自贸协定下的车型可享优惠税率
  • 消费税按 CO₂ 排放分档,电动车适用最低档,皮卡另有专门规则
  • 增值税(VAT)标准税率
  • 车辆年度税按排量与车龄计征,属用车阶段成本,需在客户侧成本口径中说明

十一、注意事项

报价与交付前逐条确认

  • EV 激励与本地生产数量义务绑定:优惠是先拿的,产量是后面要还的;算激励收益时必须同时算履约成本。
  • 右舵靠左行驶与国内相反:方向盘适配与验证是前置工作也是一项成本,适配件建议做成独立 SKU,否则会被摊进全部车型、掩盖真实毛利。
  • 消费税按 CO₂ 排放分档而不是排量,与越南、印尼的分档口径不同,不能跨市场套用同一套表。
  • 皮卡在消费税里有专门规则,不要按乘用车的分档直接推算。
  • 部分车型需逐项送检,送检周期直接影响上市排期,应前置到采购决策之前而不是等到发运。
  • 进口车辆需在清关环节前置完成消费税申报与海关手续,排期上要单独留出这一步。
  • 传统燃油车的 CO₂ 分档政策持续收紧,长期持有成本会变,报价时不要按当期档位做多年承诺。
  • 投资促进优惠面向本地制造与研发项目,纯贸易主体不适用,不要在报价里预支这部分收益。
  • 年度税按排量与车龄计征,属用车阶段成本,必须单独向客户说明,不能混进落地价一了百了。

十二、依据与来源

主管机构与官方入口,可逐条核对当期要求

1消费税分档

主管机构泰国消费税厅 Excise Department

官方入口www.excise.go.th

汽车消费税按 CO₂ 排放与排量共同分档,纯电与混动另有安排。报价时把这一项并进关税一起估,会系统性算错。

2关税与进口申报

主管机构泰国海关厅 Thai Customs Department

官方入口www.customs.go.th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申报口径的执行机构。EV3.0/EV3.5 一类的激励附带本地产量义务,属条件性优惠,不能在报价里预支。

3工业标准与型式认证

主管机构泰国工业标准协会 TISI

官方入口www.tisi.go.th

TIS 标准的适用范围与强制清单决定检测项目与周期。检测资料按旧版标准准备会被退回重做,进口前需核对当期版本。

十三、附 · CBU 整车 vs CKD / SKD 选型税基、许可与优惠资格的分水岭
CBU 整车进口CKD / SKD 散件 + 本地组装

适用进口关税档

整车身按 8703 整车税目,MFN 最高档约 80%;FTA 项下视原产地可降至 0%–50%
各零部件/散件分别按其自身 HS 税目,MFN 多在 0%–30%(部分 30%);FTA 项下可 0%–5%

散件不享受整车单一税率的「优惠」,但因分项税率远低于整车,CKD 通常显著降低第一层税负;代价是归类、清单与产地管理复杂度大幅上升。

消费税计税基础与档位

进口环节基数 = CIF + 进口关税;再按 CO2 档位(2026:ICE 13%–34%、>3.0L 50%)还原计征
本地组装成品出厂/销售环节按同套 CO2 档位,基数变为出厂价或建议零售价(SRP)

整车进口时关税进了消费税基数,形成二次放大;本地组装则把基数换成出厂价/SRP,基数结构不同,不能直接比「税率高低」。

认证与准入主体

进口人须先取得 TISI 进口许可(车重 <3,500 kg 时),新车免商务部进口许可;再由 DLT 完成车型认证与登记
散件进口通常不按整车认证,但组装成品上市前仍须通过 TISI 标准与 DLT 车型认证,且工厂可能需 BOI/工厂许可

整车是「一次性过认证」;散件是「进口免税但成品仍要过认证」,认证节点后移,若组装后不达标会在成品端被卡住。

单车到岸成本构成

CIF + 进口关税 + 消费税 + 内部税 + VAT + 港口/报关/内陆运输
散件 CIF 分项关税 + (组装人工/设备/本地件) + 成品消费税/内部税/VAT + 认证与工厂摊销

整车是「税率驱动」成本,散件是「规模 + 本地化率驱动」成本;年产规模不足时,散件的固定投入常常抵消关税节省。

最低起订量与规模门槛

无硬性起订量,可按批次/台数进口(受品牌分销与认证共享限制)
受 BOI 项目门槛约束(如零部件合资项目最低投资 1 亿泰铢,不含土地与流动资金);生产线有最小经济规模

整车适合小批量试水与高端小众车型;散件适合走量车型,量不足会导致单台摊销过高。

当地组装增值 / 本地含量要求

无本地含量门槛(但 EV3.5 参与者须承担进口与本地生产 1:2(2026)/1:3(2027)抵补义务)
BOI 措施要求取得「Made in Thailand (MiT)」认证,纯电 BEV 本地含量 ≥40%、插混 PHEV ≥45%(以原材料价值计)

散件路线若不达本地含量,将失去 BOI 优惠与相应税负优势;EV 的抵补比例是硬约束,未达标会被追缴消费税差额与罚金。

资金占用与库存

到港即全额缴税,单车税负常达 CIF 的 1.6–2.5 倍,资金占用集中且重
可分批发运、分批投产,关税低;但需预付产线/模具/认证资金,占用从「税」转为「固定资产」

整车是重税负占现金流;散件是重固定资产占现金流。可配合保税仓/自由区推迟纳税(保税仓最长约 45 天,自由区最长 2 年)。

投产周期

到港后报关 + 认证 + 登记,通常以「周」计;车型认证可复用总部数据
厂房/产线/工装 + BOI 审批 + 车型与零件认证,通常以「月到年」计

整车是快速上市;散件是长周期换长期税负优势,适合有 3–5 年规划的车型。

可享受的投资优惠

一般不适用生产型 BOI 优惠(除非保税/自由区或再出口安排)
可申请 BOI:机械进口关税豁免、企业所得税豁免(含自动化/机器人措施 3 年、上限为投资额 50%–100%;合资零部件项目额外 3 年、累计不超过 8 年)

散件的真正价值在 BOI 税收优惠包,而不仅是关税差;优惠需在 2026–2027 申请窗口内提交。

售后备件供应

备件单独按零部件税目进口,税率低,供应链简单
必须建立本地备件仓与本地供应体系,部分备件需国产化,否则影响 MiT 认证与客户满意度

散件把「备件」变成长期义务;整车可以用进口备件轻资产交付。

退出难度

可停进口即退出,但已缴税车辆难以退税/再出口(退货或转口需走自由区/保税安排)
产线、模具、BOI 优惠承诺与本地员工构成沉没成本,退出需处理优惠追缴与资产处置

整车是「低承诺、易退出」;散件是「高承诺、退出贵」,一旦市场判断失误,损失更大。

关税优惠工具

依赖 FTA 原产地证(ACFTA 用 Form E、ATIGA 用 Form D),中国产纯电整车在 ACFTA 下可 0%,燃油车多为 50%
分项适用各 FTA 税率,但须逐项证明原产地与直接运输,单据量成倍增加

用错产地证格式(如对澳用 Form E)会直接丧失优惠并被按 MFN 追税。

结论:若目标车型年销量足以支撑产线、且能拿到 BOI 优惠并满足本地含量(BEV ≥40% / PHEV ≥45%)与 EV 抵补比例,则应从整车转向散件,因为整车关税(MFN 约 80%)会在消费税基数上二次放大;反之,若只是小批量试水、高端小众或短期窗口,整车(配合保税仓/自由区推迟纳税)更经济。切换前务必先完成 TISI/DLT 认证路径与 FTA 原产地证格式核对。

十四、附 · 风险矩阵按影响 × 发生概率定位优先级
影响 \ 发生概率高中低
高报关价被质疑低报(对比 Thaan Raakha 参考价库)FTA 原产地证(Form E / D)不符或错用格式HS 归类争议(8703 乘用车 vs 8704 货车等)缺 TISI 进口许可(车重 <3,500 kg)导致卡关左舵车无法登记(泰国要求右舵)2026 消费税改按 CO2 与 ADAS 条件,沿用旧口径报价EV3.5 本地生产抵补未达标旧车进口禁令误判(误以为可小批量进口旧车)
中美国/加拿大以外来源的旧车与转口安排被拒保税仓/自由区超期或越界使用被补税排放标准(Euro 6)与 TIS 标准不匹配通关后审计(PCA)追溯与单据断链
低

横轴为发生的可能性,纵轴为一旦发生的后果。右上角(高 × 高)是必须先处理的。

1报关价被质疑低报(对比 Thaan Raakha 参考价库)影响 高 · 概率 高

判断依据:泰国海关以国际数据建的参考价库(Thaan Raakha)自动比对,明显低于参考价即触发询问,举证责任转给进口人;高影响在于追税 + 罚金(蓄意低报按月 0.5 倍未缴税款项计并可扣货),甚至刑事责任;真实行政差错在放行前更正一般为补税 + 5% 附加费。规避:保留合同、发票、付款流水,必要时预先申请 AVR(预先估价裁定),该服务免费且约 30 个工作日出具。

2FTA 原产地证(Form E / D)不符或错用格式影响 高 · 概率 高

判断依据:2026 年海关对申报字段、证书数据、物流单据交叉核对更严,错用证书格式(如对澳用 Form E)、发票出口方与申报原产地不一致、转运无直接运输证明都会导致优惠被拒,按 MFN 追税 + 追溯补税 + 罚款。规避:发运前确认协定与对应证书格式,逐票对齐 HS 与描述,保留直运/非操纵证据。

3HS 归类争议(8703 乘用车 vs 8704 货车等)影响 高 · 概率 中

判断依据:乘用车 MFN 关税约 80%,货车/底盘税率明显更低,归类一旦被推翻,关税档位跳变;同时消费税档位与基数也变。规避:申请海关归类预先裁定,保留车辆技术参数与用途证据(座椅数、载重、车厢结构)。

4缺 TISI 进口许可(车重 <3,500 kg)导致卡关影响 高 · 概率 中

判断依据:泰国海关明确要求车重低于 3,500 kg 的新/旧车进口人须在到港前取得 TISI 进口许可,缺失可能被扣货并罚款。规避:发运前完成 TISI 许可,并在 PDI/改装备案上预留时间。

5左舵车无法登记(泰国要求右舵)影响 高 · 概率 中

判断依据:泰国靠左行驶,DLT 不接受左舵乘用车登记;中国规格左舵车即便通关也无法上牌,等于不能上路销售。规避:直接采购右舵版本,出口前确认大灯照射方向、雨刷/后视镜等左右差异项并做整改认证。

6旧车进口禁令误判(误以为可小批量进口旧车)影响 高 · 概率 低

判断依据:2019-12-10 起旧乘用车属禁止进口货物,违规将立即没收销毁并按进口值 5 倍罚款(另有刑责);仅救护车/消防车等特定例外。规避:只做全新车,例外情形事前取得商务部许可。

72026 消费税改按 CO2 与 ADAS 条件,沿用旧口径报价影响 高 · 概率 中

判断依据:2026-01-01 起消费税由排量改为 CO2 分档,且 BEV 需装 6 项 ADAS 中至少 4 项并使用本地电池才享 2%(否则 10%);仍在引用 2016 版海关页「按排量 30%–50%」的资料会系统性出错。规避:以部令第 46 号(2026-01-01 生效)与官方最新公告为准,逐车型核对 CO2 与 ADAS 清单。

8EV3.5 本地生产抵补未达标影响 高 · 概率 中

判断依据:EV3.5 要求进口 CBU 电车按 1:2(2026)/1:3(2027)本地生产抵消,2025-11 EV 政策委员会又规定未达标将暂缓补贴发放并可追缴消费税差额、罚金与滞纳金。规避:把抵补比例写进生产计划与现金流模型,按季核对产量。

9美国/加拿大以外来源的旧车与转口安排被拒影响 中 · 概率 中

判断依据:旧车禁令覆盖面广,仅极少数自动/非自动许可例外,常见「先进口改装再出口」安排须严格符合海关与 IEAT 规定,否则视同内销要补税。规避:改用保税仓/自由区做再出口,并确保用途不超出许可范围。

10保税仓/自由区超期或越界使用被补税影响 中 · 概率 中

判断依据:保税仓存期一般约 45 天、自由区最长 2 年,超期或在区内用于样品/测试等非许可用途即视同出区,须按出区当日税率补税;出库内销的税率取「离开仓库当日」而非进口当日。规避:建立库存台账与到期提醒,样品/内测先办出区手续。

11排放标准(Euro 6)与 TIS 标准不匹配影响 中 · 概率 中

判断依据:TISI 已自 2026-01-01 对大型汽油车(TIS 3044-2563)强制 Euro 6,小型汽油 Euro 6 自 2025-01-01 起、柴油 Euro 5 自 2024-01-01 起;不达标车型无法获批。规避:发运前确认发动机排放认证与 TIS 编号对应。

12通关后审计(PCA)追溯与单据断链影响 中 · 概率 中

判断依据:海关可在放行后开展事后审计,FTA 优惠与估价均可能被追溯质疑,尤其供应商成本声明缺失时区域价值难以证明。规避:一次性提交完整证据包(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供应商成本声明、付款记录),避免分次碎片补件。

十五、附 · 高频问题落地时真正会卡住的点
1泰国是右舵还是左舵?左舵中国规格车能不能进?

泰国靠左行驶、登记右舵车。中国规格左舵乘用车即使通关,DLT(陆路运输厅)也不予登记上牌,等于无法合法销售;必须采购/出口右舵版本,并整改大灯照射方向、雨刷与后视镜等左右差异项后过认证。

2整车进口除了关税,还要交哪些税?顺序是什么?

顺序是:进口关税(以 CIF 为基数,MFN 最高约 80%)→ 消费税(以 CIF+关税 为基数,按 CO2 档位,2026 年 ICE 13%–34%、>3.0L 50%)→ 内部税(消费税的 10%,固定)→ 增值税(前四项之和的 7%)。关键点是消费税计税价格含消费税与内部税,要按 税率 ÷ (1 − 1.1 × 税率) 还原,不能把税率直接相加。

3纯电(BEV)有没有额外优惠?要满足什么条件?

有。消费税可在 EV3.5 下从一般 10% 降到 2%,条件是 2026-01-01 起装齐 6 项 ADAS 中至少 4 项(AEB、FCW、LKAS、LDW、BSD、ACC)并使用泰国本地生产电池;纯电皮卡为 2/6 项。另有购车补贴(按电池容量约 2 万–10 万泰铢/台),但须承担本地生产抵补(2026 年 1:2、2027 年 1:3)并满足 TIS 电池标准与 ATTRIC 测试。

4中国产整车走 ACFTA 能不能免关税?

分车型:中国产纯电(8703.80)在 ACFTA 项下凭 Form E 可 0% 关税;中国产燃油乘用车凭 Form E 一般为 50%(不凭证书按 MFN 约 80%)。前提是满足原产地规则并提供与发票、提单一致的有效 Form E,否则优惠被拒并按 MFN 追税。

5可以先进口到保税仓或自由区,卖出去再交税吗?

可以。保税仓可暂缓进口关税与 VAT,存期一般约 45 天;海关自由区(或 IEAT 自由区)可免关税、VAT、消费税,最长约 2 年,适合转口或为再出口做组装。注意两条坑:出区内销按「离开仓库当日」的税率计税;在区内把货用于样品/测试/赠送视同出区,须先补税。

6做 CKD/SKD 当地组装划算吗?门槛是什么?

年销量足够时通常更划算,因为散件分项关税(MFN 约 10%–30%,FTA 可 0%–5%)远低于整车约 80%,还叠加 BOI 机械进口关税豁免与企业所得税豁免。门槛是:BOI 项目最低投资额(零部件合资项目约 1 亿泰铢,不含土地与流动资金)、MiT 本地含量(BEV ≥40%、PHEV ≥45%)、以及投产周期长、退出成本高的承诺。

7关税和税是按什么价格算的?海关不认我的发票价怎么办?

按 CIF(货值+保险+运费)为完税价格,采用 WTO 估价的成交价格法。若海关怀疑申报价(会比对 Thaan Raakha 参考价库),你必须举证;举证不足时依次适用相同/类似货物价、deductive、computed(可申请优先用 computed)、fallback 价。建议发运前申请免费的 AVR 预先估价裁定(约 30 个工作日出具),并保留合同、发票、银行付款记录。

8散件和整车分别在哪个环节做认证?

两个主管机构:TISI(工业标准院,管产品标准与车型/零部件认证、排放标准)与 DLT(陆路运输厅,管车型认证与注册)。整车:车重 <3,500 kg 须先取得 TISI 进口许可,通关后到 DLT 注册;散件:进口一般不按整车认证,但组装成品上市前仍须过 TISI 标准与 DLT 认证,认证节点后移到成品端,若成品不达标就会被卡住。

十六、附 · 可复制工具模板单证自查清单 / 测算空表 / 选型打分表

① 单证自查清单发运前逐张勾选

单证自查清单
(逐张核验签发方、签章与有效期;缺一项即可能在目的港产生滞港费)

□ 商业发票与装箱单    —— 签发方:出口方
    缺失后果:金额与贸易术语是关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共同计征基础,与合同不一致时全部重算
□ 提单 / 运单    —— 签发方:承运人
    缺失后果:收货人与通知方错误会导致无法换单提货,改单还要等时间窗口
□ 东盟原产地证明    —— 签发方:出口方或授权签发机构
    缺失后果:享受协定优惠税率的唯一凭证,事后无法追补,只能按普通税率计征
□ TISI 认证或整车型式认证证书    —— 签发方:认证机构
    缺失后果:缺证书无法申报,逐项送检未完成还会拖住整条上市排期
□ VIN 清单与车辆技术文件    —— 签发方:制造方
    缺失后果:缺 VIN 清单只能整批压港,无法逐台申报与归集单车成本
□ 保险单    —— 签发方:保险方
    缺失后果:CIF 口径下保险是计征基础的一部分,保额与险别不符会改变税费
□ 编码归类依据    —— 签发方:进口方或报关代理
    缺失后果:编码直接决定关税档位,无归类依据时查验环节容易被追税

② 进口税费测算空表算式固定,税率留空

进口税费测算空表
(税率一律填当期官方数值;本表只固定算式与顺序)

到岸价 CIF = ________
1. 进口关税 = (以 CIF(货值 + 保险 + 运费)为基数,按海关估价的成交价格法确定完税价格;泰国海关保留相同/类似货物、 deductive、computed、fallback 等替代估价方法的适用权。) × ________%
2. 消费税 = (进口环节以「CIF + 进口关税」为该层毛基数,并因计税价格需含消费税与内部税,实际按 毛基数 × 税率 ÷ (1 − 1.1 × 税率) 还原后计征;本地生产环节的基数则是厂商出厂价/建议零售价(SRP)。) × ________%
3. 内部税 = (以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基数,固定按 10% 计征(ภาษีภายใน,亦称 Tax for Ministry of Interior)。该 10% 比例本身不按车型分档。) × ________%
4. 增值税 = (进口货物 VAT 计税基础 = CIF + 进口关税 + 消费税 + 内部税(不含 VAT 本身),按一般税率 7% 计征。) × ________%

合计税负 = 上述各项之和(注意:逐层叠乘,不能把各档税率直接相加)

③ CBU / CKD 选型打分表维度取自本页附 A

CBU / CKD 选型打分表
(每项按 1–5 分打分,1 = 明显不利于该方案,5 = 明显有利)

维度                      CBU 整车    CKD 散件
适用进口关税档                    ____        ____
消费税计税基础与档位                 ____        ____
认证与准入主体                    ____        ____
单车到岸成本构成                   ____        ____
最低起订量与规模门槛                 ____        ____
当地组装增值 / 本地含量要求            ____        ____
资金占用与库存                    ____        ____
投产周期                       ____        ____
可享受的投资优惠                   ____        ____
售后备件供应                     ____        ____
退出难度                       ____        ____
关税优惠工具                     ____        ____

合计                    ____        ____
结论:____(差 3 分以内说明两种方案接近,应回到资金占用与投产周期再比一次)
十七、本页存疑与口径说明哪些数值没拿到权威出处,如实列出
  • CBU 整车 MFN 关税的精确法定档位采用三个可交叉印证的口径:泰国海关官网车辆税率表(页面更新于 2016)写 80%;DTN 2026-03-26 官方 FTA 承诺表 8703 CBU 行基准税为 80;NYC Legal 2026 关税对比亦称乘用车 CBU 最高 80%。因此文中写「约 80%」并标年份,未写为精确法定真值。
  • 第三方数据库出现 8703.21 关税 72.2%(2026)未采用 72.2% 作为正文数值,仅在 bands.note 中标注为存疑,并仍以官方 80% 档位为主口径。
  • HEV 与 PHEV 的 2026 消费税档位采用 Thai Rath(英文)与 Motor Expo 2026、Bangkok Global Law 等汇总口径:HEV 6%/9%/14%/19%/24%(>3.0L 40%);PHEV ≥80km 5%、<80km 10%、>3.0L 30%,并已标注为二手汇总、建议以部令原文复核。
  • CKD/SKD 是否存在专门的「散件税率」法律类别按「各零部件依其自身 HS 税目分别计税」处理,并在 cbu.rows 中说明整车与散件的实际差异,不虚构 CKD 统一税率。
  • ADAS 具体条目与车型准入的官方原文引用 Baker McKenzie/Global Compliance News 转述的 6 项 ADAS 清单与 4/6(乘用车)、2/6(皮卡)门槛,并标注为二手来源。
  • 右舵是否为「明文法律禁止左舵」表述为「泰国靠左行驶、DLT 不接受左舵乘用车登记」,依据官方道路通行规则 + DLT 登记实务,未写成法条原文引用。
  • 最低起订量(MOQ)、投产周期、退出难度仅作定性说明,并引用 BOI 的「最低投资 1 亿泰铢」「累计优惠不超过 8 年」「2026–2027 申请窗口」等可核实的硬指标作为量化锚点。

十八、下一步

这份材料回答的是「泰国落地要先算哪些项、先办哪些事」。区域包是按需新增并校验的:目标市场不在清单里,或者想核对某一项在当期法规下的具体要求,把国家与城市告诉我们,我们按同一套口径出一份对应版本。

以上为税种与监管体系的结构性口径,用于报价前先想清楚「要算哪些项」;具体税率、门槛与优惠条件各国调整频繁,以目的国当期法规与我们的区域包校验结果为准。

泰国这条链路,先从哪里开始?

告诉我们角色与主要市场,我们按链路排一条上线顺序;也可以直接约 30 分钟把这份材料过一遍。

约 30 分钟沟通